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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孕妇因难产生命垂危被其丈夫送进医院。她的呼吸、心脏处于衰竭状态,胎心正常。
16:20:孕妇需要手术。
16:30:家属拒绝,并签“拒绝剖腹产手术生孩子,后果自负”。医院当即上报朝阳医院、区卫生局、市卫生局。
17:00:患者血氧继续下降。胎心未闻及。再与家属交代病情。家属拒签。
17:15:患者烦躁,意识不清,瞳孔对光反应迟钝。医生立即联系手术室,准备就地剖宫,家属拒签。
18:00:医生强烈要求给患者实施剖宫手术,但家属拒绝。
19:25:孕妇心电图呈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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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调查
1.
你认为是否应追究这个丈夫的法律责任?
是,他的行为简直就是变相杀人!
不是,他的行为虽可恨但不构成犯罪。
2.
你认为医院在这个事件中是否负有责任?
是,医院的首要职责应是抢救病人的生命,丈夫不签字必须做手术也要做!
不是,既然法律规定有家属在场必须签字才能手术医院就必须执行。
  前晚,肖志军前往中国青少年心理成长基地,接受该基地心理总督导应力教授的心理治疗。在长达4个小时的心理催眠后,应力教授分析说,偏执型人格、侥幸心理和对医学常识的无知是导致肖志军在妻子危急情况下拒绝签字的三大原因。
  
妻子难产丈夫拒签手术单 导致妻儿双亡
  一孕妇因难产生命垂危被其丈夫送进医院,面对身无分文的孕妇,医院决定免费治疗,而其同来的丈夫竟然却拒绝在医院的剖腹产手术上面签字,最终导致孕妇和胎儿双双死亡。[详细]
肖志军将责任推到医院身上:“我就是不签字,他们也可以做手术啊!”
  肖志军是否担心高额的医疗费用而拒绝签字?肖志军自己否认了这一点。但一个事实是,肖志军是个穷人。

   肖志军34岁,湖南衡阳人。2006年12月到北京,做保安,月工资750元。

   肖志军没有积蓄,妻子怀孕后,从来没带她看过专门的妇产科医院。

   肖志军曾经给市长热线和一些媒体打过电话,询问是否能不花钱,让妻子住院,没有得到回复。
·肖志军自述拒绝签字两大理由:

1.妻子在病床上,大夫去按她的肚子。“这是医生活活压死的啊!”
2.妻子只是来看感冒,没想生孩子。
·肖志军通过医院鉴定 并非精神失常:

对于肖志军近乎失常的表现,医院叫来精神病科主任以确认他的神智是否情形,令人吃惊的是,他不但一直神智清醒,还非常“警惕”。
   
·病友捐助1万元劝肖志军签字遭拒:

正在该院住院的病友甚至拿出1万元钱劝这名男子说,只要签字就给他1万元,但这名男子就是不签字。
·医院决定免费治疗 肖志军仍然拒签:

面对身无分文的孕妇,医院决定免费入院治疗,而其丈夫肖志军竟拒绝在医院的剖腹产手术上面签字。
  北京市朝阳医院京西分院的医生,流着眼泪遵守了法律——家属不签字,医生无权做手术,结果本可挽救的产妇在30多名医生面前生生离去。
  
   医院放弃治疗有法律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治疗权是患者和患者家属的,医院无权强迫患者和患者家属接受治疗。
  
   病患家属决定权过大惹争议:生遵守法律,就只能生生眼看着患者死亡。相关专家表示,法律虽然保护了患者和家属的知情权,但同时也限制了医生治病救人的冲动,建议增补法规。
医生与其肖志军沟通
肖志军抚尸大哭
拒绝在尸检同意书上签字
 
专题制作:何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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