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投票
评选规则

  一、第二届浙江省十大杰出女性候选人简介

  由浙江省妇联联合《浙江日报》、浙江广电集团、新华通讯社浙江分社、浙江在线、钱江晚报开展的第二届浙江省十大杰出女性评选活动,在各市妇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推荐单位层层评选推荐的基础上,产生了20位候选人。

  为向社会宣传和展示她们的时代风采,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评选活动办公室在《浙江日报》、浙江在线网站(www.zjol.com.cn)刊出她们的主要事迹。并通过浙江在线网站进行网络投票和短信投票。

  二、候选人入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奋发有为,在实施“八八战略”,建设“平安浙江”,构建和谐社会中作出突出贡献,在经济强省、教育强省、科技强省、卫生强省、体育强省的建设中成绩卓著。

  3、曾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三、评选办法

  1、成立第二届浙江省十大杰出女性评选委员会。

  2、由全省11个地市妇联,省级有关部门(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推荐单位和第二届浙江省十大女杰评委会共同完成评选工作。

  3、候选人公示:通过新闻媒体将20名候选人及主要事迹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4、投票评选:评选活动办公室将组织各推荐单位在评委会投票前对候选人进行通讯投票,每张得票按0.2票计入最终得票结果。

  5、召开评委会,听取评选活动办公室对候选人审核情况的报告,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结合通讯投票情况,计算出每位候选人的最终得票结果,确定前十名为第二届浙江省十大杰出女性,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广泛的宣传。

  6、第二届浙江省十大女杰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妇联宣传部。

  联系电话:0571—87053233、87053246

  传 真:0571—87057515

  联系部门:省妇联宣传部

  电子邮件:sflxcb@vip.163.com

  四、网络和短信评选时间

  2006年3月7日8时至2006年3月31日17时止。